集大成的包裝印刷企業(yè)春節(jié)安全管理制度

發(fā)布日期:2021-02-10   來源:彩盒微視界

一、安全教育制度

1、廠級負責人培訓制度:包括廠長、副廠長都必須接受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舉辦的安全培訓班。

2、安全生產管理員培訓制度:安全管理人員要擺正安全與生產經營等各項活動他、關系,學習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識,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并保證每年至少培訓1-2次培訓。

3、各項作業(yè)人員培訓制度

二、安全檢查制度

1、廠級負責人培訓制度:包括廠長都必須接受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舉辦的安全培訓班,經考核獲得廠長安全資格證。

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制度:安全管理人員要擺正安全與生產經營等各項活動關系,學習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識,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并保證每年至少進行1-2次培訓。

3、各種作業(yè)人員培訓制度:特種作業(yè)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必須由有關專業(yè)部門對其進行專門技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已經取得證書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按要求參加專業(yè)部門組織的培訓、考試和考核。

4、新工人的安全培訓制度:新工人應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訓,在有安全工作經驗的職工帶領下工作,熟練后,方可獨立工作。

5、全體職工安全教育制度:所有生產作業(yè)人員,每年要接受在職安全教育培訓1-2次。

6、“四新”安全教育制度: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進行生產,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三、安全生產議事制度

為了增強企業(yè)安全意識,強化各級安全責任,嚴防各類、重特大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此制度。

1、安全議事范圍包括公司的各個部門及生產崗位,一切有關安全生產的所有議題。

2、安全議事的主要負責人為:主管安全的副廠長,參加人員有廠領導、安全科長及相關人員。

3、議事時間和內容,與廠,由各參加會議人員針對自己的工作崗位或其他崗位的不利于安全生產的情況。

4、針對提出的建議和安全生產檢查人員檢查到的因素進行評議,并拿出具體的防范措施和執(zhí)行的相關部門。

5、安全主管部門負責安全議事的召集、記錄和會后執(zhí)行情況的跟蹤。

四、值班管理制度(夜間和節(jié)假日)

1、值班時間:夜間帶班人員按管理部安排(值班表)晚8點至早晨6點。

2、帶班人要每天填寫值班記錄,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字跡清楚。帶班人把當班發(fā)生的問題直接通知責任部門進行整改。并要驗證前一天發(fā)生的問題是否得到糾正,把整改情況寫清。

3、值班期間,對廠內、各生產車間及重點部位進行巡邏,并在巡邏記錄上簽字作為巡查標記。

4、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值班人員因客觀原因不能到崗的,用替班、換班等形式自行解決,但要經主管領導同意批準。帶班人員因客觀原因不能到崗自行換班,不能請假。

五、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以崗位責任制的設備管理規(guī)章制度,實施設備管理負責制,主要設備實行三定:定人、定機、定責。

2、加強對設備操作、維修人員的技術培訓,編制設備操作規(guī)程。

3、設備發(fā)生缺陷,崗位操作和維修人員應立即排除,并做好維修記錄。

4、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設備缺陷,要及時找設備維修人員立即采取措施。

5、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

6、對于設備管理中由于違章操作,玩忽職守等造成設備事故時,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理。

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清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施的運行情況。聽取值班人員的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采取措施,使消防設施保持良好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要定期測試。

4、每年二月份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5、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6、對消防器材要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7、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七、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配電管理人員按上級主管部門定期參加培訓,要持證上崗。

2、非配電管理人員不得進行任何電氣工作,違反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罰。

3、禁止任意架設臨時線,如因生產或檢修需要架設臨時線時,應有電工按規(guī)范操作并負責,到期拆除。

4、一切電器設備(包括變壓器、電機、開關)和生產設備均須有保護接地。

5、配電室及電器設備附近禁放雜物,保持周圍清潔。

6、所有電器開關、插座設備規(guī)范、無缺損,開關箱完好。

7、車間配電柜旁禁止放半成品或成品。配電柜里面要清潔無雜物。

八、生產安全事故上報管理制度

1、發(fā)生工傷事故后,受傷者或最先發(fā)現的人員,必須立即報告車間主任等有關領導。

2、發(fā)生工傷事故后,首先要組織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發(fā)展和擴大。

九、重大隱患整改制度

1、對較大安全隱患要制定一套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過整改和嚴格控制,予以消除。

2、有安全隱患的區(qū)域未整改前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3、對容易發(fā)生隱患的部位,每月至少要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4、對檢查中發(fā)現的較大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由廠長指定付廠長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指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進行驗收。

5、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檢查和評估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程度,必要時加以修訂。

6、成立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機構,由廠長任組長。

十、事故報告與處理及安全獎懲制度

1、發(fā)生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或發(fā)現人應立即將事故發(fā)生的地點、時間、單位:事故經過,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fā)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事故報告單位等報告有關部門及領導,緊急情況要報警。

2、由于安全事故,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級以上事故,應迅速報告主管部門。

3、事故調查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4、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按責任輕重對負責人和事故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事故發(fā)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故意破壞現場或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以及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給予有關負責人經濟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6、事故發(fā)生后,必須進行調查,一般事故由本部門負責人進行調查,并將結果上報安全部門及有關領導,對重大事故,安全管理員要積極配合公安局、安監(jiān)部門、消防等部門進行調查就、直至調查結束。

7、建立事故處理檔案,登記有關事故發(fā)生地點、時間、部門,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原因及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事故控制情況及處理結果。

獎懲:

1、對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而未發(fā)生事故部門及個人每發(fā)現一項次,扣罰領導100;責任人200

2、造成事故1000-5000,扣罰部門領導200,責任人400。

3、造成事故5000-10000,扣罰部門領導500,責任人1000。

4、造成事故10000以上的,扣罰部門領導1000,責任人2000。并對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解聘。對責任人給予除名。因玩忽職守出現事故者要從重處罰,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一.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勞動防護用品是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人身安全健康所必需的預防性物品,是保護職工安全和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線,為職工發(fā)放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是法律賦予生產經營單位的責任,體現了國家和生產經營單位對勞動者生命健康的尊重。

1、計劃:各單位根據《河北省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標準》發(fā)放范圍、標準、品種、數量,每月提出計劃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匯總后,下達采購計劃。

2、采購: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勞動防護用品應定點采購,所購置與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具備“三證”,即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

3、保管與發(fā)放: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與發(fā)放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并做好保管、發(fā)放的記錄臺帳。

4、資金保障:財務部負責勞動防護用品采購資金的保障,做到按時足額為職工免費提供符合國家或行業(y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5、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每個職工都應受惜、保管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并按規(guī)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6、更換與報廢: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期限滿后應及時更換;對一些特殊勞動防護用品應按標準規(guī)定定期進行檢驗、檢測,對檢驗、檢測已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要及時更換和報廢,不得繼續(xù)使用。

7、監(jiān)督與檢查:公司工會、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勞動防護用品計劃、采購、驗收、保管、發(fā)放、使用、更換、報廢的監(jiān)督檢查,教育職工正確佩帶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對不按規(guī)定佩帶、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行為,除進行教育外,按公司安全生產考核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十二.易燃易爆場所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場所是指在生產、貯存、使用過程中存在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易造成人身傷害和物質損失的場所。

2、易燃易爆場所必須設置明顯的防火、防爆警示標志。責任單位要進行定期和經常性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3、易燃易爆場所要明確崗位責任人,消防設施、器材必須經常保持完備良好狀態(tài),做到班有班人管,人有會使用。

4、存在爆炸危險的場所,電機、照明應采用防爆型,要避免因接觸不良、超負荷或過熱而產生火花或著火,正確設置避雷裝置,檢修照明采用安全燈具,避免機械性撞擊。

5、易燃易爆場所要嚴格遵守防火防爆制度,嚴禁在爆炸危險區(qū)吸煙,嚴禁明火取暖和焚燒可燃物,嚴禁在防爆區(qū)內裝設電熱設備。

6、易燃易爆場所應設置完善的安全裝置,如安裝報警器、在壓力容器上安裝安全閥等,安全裝置要按規(guī)定維護校對,保持處于良好狀態(tài)。

7、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儲存點、要嚴禁煙火,嚴格消除可能發(fā)生火災的一切隱患。

8、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儲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guī)定。

9、加強可燃物質的管理,對大宗可燃物質必須按品種堆放;對酒精、酒類、油漆、甲醇等易燃物質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10、易燃易爆場所10米范圍內嚴禁煙火,嚴禁私拉臨時線,確需拉設臨時線要嚴格執(zhí)行公司《電氣臨時線審批制度》。

11、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焊補、切割前要進行徹底清洗、置換,并經檢測,可燃液體、氣體含量應低于其爆炸下限2倍;進入容器、管道內進行焊補、切割,容器、管道內含氧量應大于19%,容器、管道外應設專人監(jiān)護。

12、易燃易爆場所確需動火作業(yè)時,要嚴格執(zhí)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危險性作業(yè)審批與監(jiān)護》制度。

十三、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1、為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必須加強各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安全管理部門對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jiān)督檢查職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納入公司的年度培訓教育計劃和長期規(guī)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以充分保證。

4、各單位應采取會議、板報、標語、圖片展覽等多種形式,做好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5、公司應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安全教育檔案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

6、新工人必須接受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三級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二十四學時。

7、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組織實施,教育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本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

8、車間級安全教育由各車間專職安全員組織實施。內容應包括: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和規(guī)章制度;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9、班組級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組織實施。內容應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10、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主管部門專門的安全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11、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每年組織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培訓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12、各車間每月對本車間職工進行一次全員安全教育,班組堅持每周一次全員安全教育,認真做好記錄。

13、從業(yè)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后重新上崗時,必須通過相應的車間及班組級安全教育。

14、職業(yè)健康教育分為上崗前健康教育、在崗期間健康教育、離崗健康教育。職業(yè)健康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職業(yè)衛(wèi)生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職業(yè)衛(wèi)生、職業(yè)健康知識;重點職業(yè)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識;突發(fā)事故應急處理及個人防護知識。

十四、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A、安全事故報告

發(fā)生事故后,應當按時限要求立即報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公司及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

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單位、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類別;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5、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

6、事故報告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

7、事故情況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續(xù)報;受傷人員在受傷后30日內死亡的,應當及時補報;

8、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如實報告?zhèn)鍪鹿是闆r,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B、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1、建立由企業(yè)主要負責人為主的事故調查組,由事故調查組織進行事故調查工作。

2、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為事故調查提供一切便利條件,不得阻撓和干涉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

3、事故的調查處理應當做到:

(1)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

(2)依法嚴肅處理事故責任者;

(3)事故責任者、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職工群眾受到教育;

(4)落實相應的防范措施。

4、事故調查組負有下列職責:

⑴查明事故經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⑵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質;

⑶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⑷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止事故發(fā)生的措施建議;

⑸提出事故調查報告。

5、事故調查報告和事故處理意見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事故單位的基本情況、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和事故搶救情況、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事故調查組成員名單等內容。

事故處理決定或事故處理意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⑴事故的性質;

⑵事故的責任;

⑶對事故責任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決定或意見;

⑷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

十五、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測、監(jiān)控管理制度

A、用電安全檢查制度

1、配電室值班人員對變壓器、配電高低壓柜每班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發(fā)現異常及時處理或上報主管領導;

2、電工安全檢查人員每天對店內用電設施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好記錄,發(fā)現異常及時處理或上報主管領導;

3、店內各經營部有電器報修,電工班要在10分鐘內到現場處理;

4、每年對變、配電設備要進行兩次停電檢修和清掃,并做記錄;

5、店堂各經營部每天對所用電器檢查四次,并做記錄,物業(yè)電工對經營部用電檢查進行監(jiān)督;

6、分管電工每天對所分管責任區(qū)檢查一次,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

7、操作電工、必須有“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

B、電梯安全檢測、監(jiān)督管理制度

1、所有電梯必須按期申請,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對電梯進行年檢,并取得年檢合格證,方可運行。

2、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必須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

3、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對電梯及時加油、保養(yǎng)。

4、每三個月對電梯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調整、并記錄。

5、按大修規(guī)定年限,進行大修并記錄。大修時要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檢測。

C、中央空調安全檢測管理制度

1、值班操作人員在開機前要對燃氣管道進行檢查(壓力正常、漏氣)方可開機。

2、開機時每小時巡查一次,如發(fā)現有漏氣和其它故障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3、每天關機后,應使用專用測漏儀對管道進行系統(tǒng)檢查。

4、定期與燃氣公司聯(lián)系對燃氣管道進行檢測、維護。

5、空調主機每季度要進行停機檢修、保證設備無故障運行。

6、值班人員要隨時巡查“火災報警聯(lián)動系統(tǒng)是否正!。

責任編輯:任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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